228 反咬一口-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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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雷云江也算东关所的常客了,经常被传唤进去训诫一番。

        只不过他们也没犯什么大事,还够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训一顿放走。

        为此,雷云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一套顺口溜:“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而且自认为有着丰富的反侦察经验。

        他们晚上出来胡溜溜,十来个人,从来不是大部队集体行动。

        而是三两个为单位,分分合合。

        约摸着能碰上巡逻的,就分散开走。

        到了小胡同,又会聚在一起。

        因为从去年严打开始,对于街上拉帮结伙的青年,只要超过两个,看到三四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盘问一番。

        甚至这两年几乎形成一种常识,到了晚上,三四个,四五个青年在街上游荡,即使什么都没干,基本上都可以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至于弹簧刀,在公安机关看来,那是比手持土枪更恶劣的一种凶器。

        到以后很长时间,这种东西几乎就是小流氓的标配。

        也是公安机关深恶痛绝,严厉禁止的一种管制刀具。

        而三棱刮刀,那就是凶器中的极品凶器了。

        因为这种东西给人捅上,会形成一个三角形的创口。

        三角形的创口会造成血流如注,而且极难止血,即使去医院,缝合也有一定难度。

        受伤者会在短时间内失血过多造成死亡。

        身上带着这种凶器,晚上出来,如果被巡逻的查获,即使什么都没干,那也可以认定为犯罪。

        雷云江等人不是自诩为反侦察高手嘛,他们早就约定,如果碰上巡逻的,都要趁黑把弹簧刀、三棱刮刀什么随手扔掉。

        不要被巡逻的搜出来。

        这年头没有什么人身权利那一说,晚上碰上这类可疑青年,上来就是先搜身。

        他们明知道晚上出来碰上巡逻的会被搜身,但还要带着刀子,那就是一种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

        另外他们身上带刀子,主要就是防备曹明坤等人再来找事。

        他们已经被打了几次,都打出仇恨来了。

        带着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动刀子。

        现在从四个受伤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贵等人说他们遭遇了抢劫,这已经算是很严重的持刀抢劫案了。

        当即把昏死的四个人送往医院,富贵等人也被带到东关派出所,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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