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炜一开始还质疑阿靡的说法,等得到他的解释才知道,别人哪怕得了方子学着酿制洮儿酒,也只能落得形似神不似,原因就是猕猴种的天赋能力,在酿酒过程中可以通过酒液转化出一部分先天之气,这些先天之气会被酿酒者吸收用来提升修为,留在成品酒里的那一点点也足够成就洮儿酒的传说了。无数胎穿修真文告诉我们,先天之气是多么神奇兼高大上的存在,胎儿在母体中的那口先天之气和猕猴酿酒转化出来的先天之气同种同源,因此,阿靡才会对婴孩的先天情况格外清楚。
其实不用阿靡提醒,罗炜也该想到的,殷温娇在生产后不到半年再度怀孕,还是在偶感风寒之后用了猛药被算计的,母体本身就不健康,再加上怀胎七月产子,还几乎要难产,这种情况下生下来的小家伙能健康到哪里去。取经人是注定要历经多灾多难,路漫漫其修远兮的男人,病秧子哪里能经得起考验,这不是添乱吗?
罗炜之所以会吃下哑巴亏,让阿靡捡了便宜,就是因为那半葫芦洮儿酒中附带的先天之气正好能弥补江流儿的先天不足。用他的话说,葫芦里剩下的五斤量,每次取一点对上羊乳牛乳或者蜜水,每天照着三顿的喂,让孩子持续喝到三岁,不但日后百病不侵,而且保管长大后壮得能打死一头老虎。
你这是逗我玩吗?罗炜满头黑线,从小喝酒,长大打老虎,你说的是唐僧还是武松?
哪怕再不靠谱再不情愿,罗炜还是忍着心疼把一个人参果换了出去。眼见着小猴子小心翼翼的把大果子扒拉出来,跟抱着心肝宝贝似的轻手轻脚的放进外观上已经惨不忍睹,内里居然还完好如初的背篓里。他重新将背篓背在身上,跟怕罗炜反悔似的,撒丫子飞奔而去,都顾不得先前还很计较的没穿衣服的状态了。
人已经跑远,他的声音却从风中传来:“别怪小爷没提醒你,我这背篓能存住果子,你手里的人参果最好半天之内就吃掉,桃子也别搁着超过三天,不然,哼哼,回见了您!”
罗炜僵了一下,这才想起,清风明月两位道童的口中却实提到过人参果放不起,原以为只是他俩偷嘴的托词,没想到还真是这样。他这会儿简直捶胸顿足,敢情小猴子阿靡身上最大的宝贝不是红葫芦,而是那只不起眼的背篓。
罗炜看看躺在布包上的一只人参果、两只桃子和一只小葫芦,头就有些大,因为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阿靡所说的人参果半天之内就要吃掉的这个时间点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镇元子又是什么时候把果子摘下来的。
思考了片刻,以免夜长梦多,他把布包里的东西拢做一堆捧在手里,就地找了一间厢房一头钻了进去,盘膝坐在炕上,端起人参果就是一通饿虎啃食。
说实在的,人参果不但看起来像萝卜,口感也跟萝卜似的,里头还带着梨的那种颗粒感,汁水的丰沛程度也和梨有的一拼,要不是这样,这么胡吃海塞的,没等撑死就得先噎死了。不过罗炜边啃边疑惑,土地老儿在介绍这果子的时候不是说它“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吗?怎么吃到嘴里全没有这种效果,还得费劲巴哈的咀嚼,难道口水不是水?
罗炜生平还是头一回感受到撑死了是怎样的感觉,顶着怀胎十月的溜圆肚子四仰八叉的躺在炕上奄奄一息,连一个指头都动弹不得,感觉后半辈子都要与各种萝卜、甚至是各种水果绝缘了。心里头默念着:“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近万年才得三十个可以吃的果子……鼻子嗅一嗅,能活三百六十,吃上一个鲜,能活四万七千年……”念着念着,不知不觉便失去了知觉。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他是被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折腾劲闹醒的,半梦半醒间随手捏起身旁的一个物件就往外冲。一阵天雷炖地火,这间茅房算是废了,顶风都能臭十里,再一看被他捏在手里的东西,不就是镇元子用来包人参果的印花布吗?手头也没有其他东西了,只能勉为其难的用布片子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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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用阿靡提醒,罗炜也该想到的,殷温娇在生产后不到半年再度怀孕,还是在偶感风寒之后用了猛药被算计的,母体本身就不健康,再加上怀胎七月产子,还几乎要难产,这种情况下生下来的小家伙能健康到哪里去。取经人是注定要历经多灾多难,路漫漫其修远兮的男人,病秧子哪里能经得起考验,这不是添乱吗?
罗炜之所以会吃下哑巴亏,让阿靡捡了便宜,就是因为那半葫芦洮儿酒中附带的先天之气正好能弥补江流儿的先天不足。用他的话说,葫芦里剩下的五斤量,每次取一点对上羊乳牛乳或者蜜水,每天照着三顿的喂,让孩子持续喝到三岁,不但日后百病不侵,而且保管长大后壮得能打死一头老虎。
你这是逗我玩吗?罗炜满头黑线,从小喝酒,长大打老虎,你说的是唐僧还是武松?
哪怕再不靠谱再不情愿,罗炜还是忍着心疼把一个人参果换了出去。眼见着小猴子小心翼翼的把大果子扒拉出来,跟抱着心肝宝贝似的轻手轻脚的放进外观上已经惨不忍睹,内里居然还完好如初的背篓里。他重新将背篓背在身上,跟怕罗炜反悔似的,撒丫子飞奔而去,都顾不得先前还很计较的没穿衣服的状态了。
人已经跑远,他的声音却从风中传来:“别怪小爷没提醒你,我这背篓能存住果子,你手里的人参果最好半天之内就吃掉,桃子也别搁着超过三天,不然,哼哼,回见了您!”
罗炜僵了一下,这才想起,清风明月两位道童的口中却实提到过人参果放不起,原以为只是他俩偷嘴的托词,没想到还真是这样。他这会儿简直捶胸顿足,敢情小猴子阿靡身上最大的宝贝不是红葫芦,而是那只不起眼的背篓。
罗炜看看躺在布包上的一只人参果、两只桃子和一只小葫芦,头就有些大,因为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阿靡所说的人参果半天之内就要吃掉的这个时间点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镇元子又是什么时候把果子摘下来的。
思考了片刻,以免夜长梦多,他把布包里的东西拢做一堆捧在手里,就地找了一间厢房一头钻了进去,盘膝坐在炕上,端起人参果就是一通饿虎啃食。
说实在的,人参果不但看起来像萝卜,口感也跟萝卜似的,里头还带着梨的那种颗粒感,汁水的丰沛程度也和梨有的一拼,要不是这样,这么胡吃海塞的,没等撑死就得先噎死了。不过罗炜边啃边疑惑,土地老儿在介绍这果子的时候不是说它“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吗?怎么吃到嘴里全没有这种效果,还得费劲巴哈的咀嚼,难道口水不是水?
罗炜生平还是头一回感受到撑死了是怎样的感觉,顶着怀胎十月的溜圆肚子四仰八叉的躺在炕上奄奄一息,连一个指头都动弹不得,感觉后半辈子都要与各种萝卜、甚至是各种水果绝缘了。心里头默念着:“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得熟……近万年才得三十个可以吃的果子……鼻子嗅一嗅,能活三百六十,吃上一个鲜,能活四万七千年……”念着念着,不知不觉便失去了知觉。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他是被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折腾劲闹醒的,半梦半醒间随手捏起身旁的一个物件就往外冲。一阵天雷炖地火,这间茅房算是废了,顶风都能臭十里,再一看被他捏在手里的东西,不就是镇元子用来包人参果的印花布吗?手头也没有其他东西了,只能勉为其难的用布片子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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