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老大,辞职-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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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澡很费时,难怪要不要洗头,能在女人的世界占据一席之地。

  化妆更费时,就算身怀技能,林宁也用了小半个钟。

  高跟必须穿,身高,一直是林宁心底的痛。

  丝袜可以有,紧缚贴身的包裹,何尝不是一道不便描述的防护。

  裙子太娘,牛仔裤太热,犹豫片刻,没等林宁想好穿什么,手机却是先响了。

  “喂,凝姐,我是凌玲~”

  机场大厅,奉命来电的凌玲,嘴上笑嘻嘻,心里MMP。

  片刻前,就因为林凝的缺席,凌玲刚被带队领导当众训斥了一通。

  “我知道是你,有事儿?”

  “那个,凝姐你没看信息吗?三亚考察,9点机场集合.....”

  一记好看的白眼,送给那边明显是忘了的她。

  没等凌玲说罢,瞬间想起的林宁,同时还想起了一点,尤为重要。

  “不好意思,忘给你说了,我开车去。”

  “啊,开车?”

  微微一愣,确认自己没听错的凌玲,错愕的记忆里。

  西京到三亚,全程2620.7公里,开车,脑子瓦特了吧?

  “嗯,我晕机。”

  准确的说,是晕安检。

  机场的安检有多牛,林宁早先写书时,有特意做过一番了解。

  现实不是小说,小说可以一笔带过的东西,现实,却是清清楚楚。

  “凝姐你可能没太注意,行程安排上明早有会,你如果开车的话,势必会缺席。”

  “也对,那我辞职。”

  “这...”

  这就辞职了?这么随便的吗?

  凌玲愣了愣,讲真,这大小姐,未免也太任性了点。

  林宁笑了笑,没记错的话,关于上市公司,公司法有几条是这么写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

  今天就这样,小伙伴们,一个问题:股东,算员工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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