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观赏度最高的一场比赛-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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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场比赛,林星和莫宁都不在,勇士这边,科比出了些风头。

        比赛输了,却是输在了乔·史密斯。

        彼时,乔·史密斯靠着这场比赛,赢得了些许“打出状元身价”的名声。

        森林狼因此被痛批了一气,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乔·史密斯的真实面目显现。

        那场对勇士的爆发,被证明了仅仅只是趁着莫宁不在、大本还未受重用之时偷鸡打出来的表现。

        虽然如此,也没人给森林狼道歉。

        原因么——

        森林狼用乔·史密斯换杰里·斯塔克豪斯的交易,只是一笔垃圾互换。

        乔·史密斯配不上状元身价,斯塔克豪斯更是有点摆烂神器的味道了。

        他的存在,帮着76人连着拿到了艾弗森和卡特。

        这个赛季,也是他,帮着森林狼,稳居联盟倒一。

        乔·史密斯高开低走,76人的战绩也跟着高开低走。

        原因么——

        艾弗森虽然数据华丽,可防守一般般,进攻端还低效的很。

        卡特还是个新秀,球权方面,也只能捡艾弗森吃剩下的。

        这对后卫线的组合,怎么看怎么不合适。

        对手并不强大,因此舆论大多认为,勇士的30连胜,是稳之又稳了。

        林星却对这个不算强大的对手很感兴趣,他很期待他和艾弗森,和卡特的交手。

        林星很期待,76人就更加期待了。

        他们从费城飞抵湾区,一下飞机,艾弗森就被记者逮了个正着。

        对着记者,艾弗森直接来了一句:“我很早就在期待和斯大的交手了,不过赛季初的那场比赛,斯大失约了,我等了两个多月,终于让我等到了……”

        为什么艾弗森这么期待?因为他和林星一样,都是crossover高手。

        林星有山姆高德打底,早就被认为是联盟crossover历史第一人了。

        就连crossover在nba祖师爷级别的人物小虫,都承认了这一点。

        至于艾弗森,他没有类似于山姆高德的绝技,但他的crossover,使用次数冠绝联盟,甚至可以说是断档第一的存在。

        而论质量,艾弗森也有很多临场灵光一现、令人拍案叫绝的发挥。

        只是灵光一现的发挥,指望艾弗森复刻,然后变成独门绝技,难度还是大了点。

        不管怎么说,综上而论,林星和艾弗森的这场大战,算得上是联盟crossover第一人的正面对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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