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闪电战术(5千2字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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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网上的舆论愈演愈烈之际,被一些网友和水军们质疑一直没有正面回应的丁炙方终于作出了回应。

  发声的是“丁炙个人工作室”。

  这是这半年新开的一个号,也刚取得了官方的蓝V认证不久,尚未发布过动态,本来没什么关注度,直到最近丁炙火了之后,才开始渐渐有了数千的粉丝。

  “首先,感谢关注、喜欢丁炙的朋友们在近日的风波中对他的关心和维护,不过也请求大家不要过于冲动,在网上理性冲浪,切勿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反串水军带了节奏。毕竟粉丝行为,艺人买单。大家能喜欢,欣赏丁炙的作品,我们已经非常感激了。”

  吃瓜网友们顿时一脸懵逼。

  这是啥情况呢?等了两天的回应,首先是呼吁自家粉丝别太冲动,理性发言?

  ——“啊?怎么这回应怪怪的啊?”

  ——“这是认怂了吗?难不成这个瓜是真的?”

  ——“别的不说,这还是真的第一次碰到粉丝在帮正主撕逼的时候,正主下场主动叫停粉丝的。”

  ——“这不是自废功力吗?”

  这个声明确实让许多人摸不着头脑,甚至让有些网友觉得莫不是暗涵了认怂的意味?

  那些暗中生事的水军们“士气”大振,和水军、被带了节奏的路人网友们撕逼撕得正欢的粉丝们也一下子有些迷茫和措手不及了。

  甚至一些偏激的粉丝觉得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当然这里的粉丝也要打上一个问号,毕竟也不排除有入戏太深的反串黑。

  ——“我们拼命维护哥哥,现在团队反过来指责我们不理性?”

  ——“脱粉了脱粉了,身心俱惫。”

  ——“丁炙怎么摊上这么一个煞笔团队啊,我们这不是为他好吗?你反过来灭自己威风?”

  但还没等各方完全反应过来时。

  这个新鲜出炉的认证蓝V又紧接发了一条新的动态,干脆利落地直接贴出了两张图片。

  第一张图片,是一张报案受理回执单,第二张图片,是一张法院起诉书。

  文案只有寥寥数句话。

  “已经报案,起诉书也已经寄出,坐等。”

  哦豁,这下子无疑是在网上又丢下了个深水炸弹。

  之前被丁炙个人工作室那条“理性冲浪”搞了个措手不及的粉丝们也是原地狂欢了起来。

  ——“我说呢!我就说哥哥是清白的!”

  ——“难怪咱们丁炙说不用我们冲锋陷阵,原来他自己就能摆平了!”

  ——“哈哈哈哈!好刚啊!爱了爱了!”

  吃瓜群众们也是震惊了。

  ——“卧槽!卧槽!我以为丁炙这边顶多丢出个律师函什么的,谁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直接跳过前面的程序,快进到报案+起诉了!”

  ——“真他码的刚啊!顿时觉得以前那些明星艺人发的律师函简直弱爆了!”

  ——“诶!不过我有个问题啊,这个回执和起诉书,看上去挺像那么一回事的,但有没有可能是假的啊,或者说就是跟律师函那玩意一样,是个人都能发的?”

  与此同时,吃瓜群众中也冒出了科普帝。

  ——“我看到有人在质疑以上两张图片的真伪,作为一名职业相关者,在这里说明一下啊。

  首先,两张图片上都有这公章的,这基本能够断定是真的了,因为公然伪造公安机关的公章有多严重的后果,就不用我解释了,我相信作为一个明星艺人的团队,应该不至于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其次,我们很明显看到了无论是回执,还是起诉书上告的都是‘诽谤罪’,而诽谤罪属于是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不予以立案的。

  但那张受案回执的存在,应该证明了丁炙方在报案之后,起码是提供了部分有力的证据,而警方已经予以受理后的证明。

  另外一张图片上的法院起诉书就不用多说了。

  就两个字,够刚!

  在这里我又要说一个题外话,那就是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罪的区别。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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