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弗格森1776后装燧发枪-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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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人手中的枪支,有效射程只有七十米出头。可是美国人手中的肯塔基步枪却能达到180米。

  英国人没少吃这方面的亏,这才是弗格森设计这种步枪的初衷。

  它的射程已经同英格兰长弓的有效射程相当了。对农业时代来说,它已经完全够用。而且因为它是线膛枪,所以精度非常不错。这些都是王烨选择它的原因。

  当然了,它的弹药消耗量没有基然都尼气步枪那么变态。而且还能轻松压制其它的火枪,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至少,大规模装备它的话,可能不会把郑流逼疯。

  这种枪的长度同基然都尼气步枪相当,都是一米二左右,加上刺刀之后能达到一米五。

  这也就意味着,使用这两种枪的射手,可以使用类似的步兵操典。至少在拼刺动作上,双方可以使用完全一样的战术动作。

  这就是为什么?王烨会说,两支部队的战术地位会逐渐模糊。

  风枪更适合作为一种特种作战武器,装备少量的精锐部队。或者在正面战场上,作为一槌定音的决定性力量使用。

  真正在战场上作为主战武器使用的,还得是弗格森1776后装燧发枪。

  当然了,之前已经说过了,弗格森1776后装燧发枪,也有不小的缺点。

  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它的结构过于复杂,造价过于高昂。

  而且因为它复杂的结构,让本就故障率居高不下的燧发枪,在故障率上再上了一个台阶。

  可是这个套路大家应该已经熟悉了,每当说到结构复杂的问题的时候。王烨和万山城都有一个固定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那就是冲压件和标准化生产,这两样东西的神奇已经不用多说了。总而言之,弗格森1776后装燧发枪最大的缺点,对王烨来说已经不算事了。

  那么,王烨自然可以安心使用这种装备。更不用说这两样技术,还顺手把弗格森1776后装燧发枪的另一大缺点解决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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