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走进客厅,坐在了一排整洁的沙发上。沙发前是茶几,茶几上摆放着许多茶具以及两三样小点心。客厅里飘荡着饭菜的香味,窗台上摆满花盆,花盆里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花草。即使在冬天,那月季花还是开的那么娇艳。花虽漂亮,但气味总是难以使人习惯。
一看到花,我不经意间就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个玩伴来。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挫折。为此他就把自己家的菜园子变成了花园。里面种满了三轮草和丁香花。为了所谓的想念,他还真没少受他父母的责骂。除了责骂,我还依稀的记得他曾吃过一两次他老爸放羊时用的皮鞭子。我说他之所以吃皮鞭子的原因就是一昧的固执和脑子不开窍,他却指着我的鼻尖对我说那是一颗永恒不变的真心,像我这种内心极度猥獕之人是永远无法懂得的。
看着他指在我鼻尖上的手指,我瞬间变得暴跳如雷,觉得他是有意辱没我的颜面,所以便撸起袖管,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头上长得不是脑袋而是榆木疙瘩的人。但当他也同时撸起短袖,露出黑黝黝且又粗壮的胳臂时,我突然觉的,像他这么痴情的人,他的父母应该对他加以理解,而不是加以鞭策。像我,也应该像他学习,学习专注,学习一心一意的只做好一件事,哪怕只是别人无意间拉了一下我的手,以后对我视而不见,我也要想她个三五年,甚至是一辈子。后来,我才知道,不要轻易的去取笑一个人,否则,就会变成取笑自己。
我望着花,一时出了神,旁边的房东大叔对我说了些什么,我也是云里雾里的没有听多少。最后还是那清脆的声音将我从迷雾中拽出来。
“叔叔,喝茶!”一位年仅十七八岁的女孩端着一杯茶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尴尬而笑,朝她脸上望了一眼。一双黑的出神的眼睛,微胖的脸蛋披着长发向我微笑着。她身着黑色的毛绒t恤,下搭着一条同样是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裤子下面则是一双价值不菲的鳄鱼皮皮鞋。我估摸着,这双皮鞋没有万把块钱,最起码也要得个千把块钱。我在电视上见过这玩意,听说一般只有明星才可以穿的起这样的奢侈品。不过虽说价值不菲,但我总觉得这双鞋穿在她脚上,就像某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穿的水晶鞋一样蹩脚。抛开这些不讲,就她的容貌可真像个遗落凡间的小仙女。五彩斑斓的面颊,甜甜的笑容,修长的腰肢。像这样无可挑剔的体貌,除了垂涎三尺的爱慕之心外,更多的是长久的占有之心。不知赐予她美貌的人除了这个坐在我身旁,脑袋有点神经质的男人之外,他的另一半又会怎样令人艳羡呢————我应该原谅她的误会,看在她还处在一个年少无知的年龄段。我是这么想的,你们信不信,那就是你们的事了。
我端起茶刚喝了一口,厨房里又走出来一位女士。她也散披着长发,容貌和刚才的那位甜心十分相似,只是在相似之下又多了一份端庄,一份贤淑,一份温文尔雅的气质。她可真像某位坐在玉辇上的贵妃。顷刻之间,我便把她送回了某个朝代,坐在我身边,含情相望,依依相伴。她的柔情,她的含羞,包括她朱唇上的一抹红都归我所有。
我是了解我自己的,我只是一个虚有其表的凡夫俗子,喜欢的并不只是有趣的灵魂,而是那既有有趣的灵魂又有能勾走人心魄的美色。但我又自知,社会地位低下的我,不能对现实抱有太多的妄想,许多美丽的幻想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自我安慰,或者可以说是自我满足。说实在的,像这样的女人,我一天能爱上十来个,迫不及待的想从他们身上找到某种温存,某种涟漪,某种久盼而不将至的感觉。但是,我爱着爱着,又开始恨她们,讨厌她们了。原因并不仅仅只是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迷人的芳香。
在我的想象还未能满足我的心的时候,桌子上的菜已经齐了。两荤两素,真是完美的搭配。
吃饭间,房东便开口向我问道:“在哪儿高就?”
“谈不上高就。就是在一家火锅店洗洗碗切切菜之类的。”我将欲去夹菜的手又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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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花,我不经意间就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个玩伴来。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挫折。为此他就把自己家的菜园子变成了花园。里面种满了三轮草和丁香花。为了所谓的想念,他还真没少受他父母的责骂。除了责骂,我还依稀的记得他曾吃过一两次他老爸放羊时用的皮鞭子。我说他之所以吃皮鞭子的原因就是一昧的固执和脑子不开窍,他却指着我的鼻尖对我说那是一颗永恒不变的真心,像我这种内心极度猥獕之人是永远无法懂得的。
看着他指在我鼻尖上的手指,我瞬间变得暴跳如雷,觉得他是有意辱没我的颜面,所以便撸起袖管,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头上长得不是脑袋而是榆木疙瘩的人。但当他也同时撸起短袖,露出黑黝黝且又粗壮的胳臂时,我突然觉的,像他这么痴情的人,他的父母应该对他加以理解,而不是加以鞭策。像我,也应该像他学习,学习专注,学习一心一意的只做好一件事,哪怕只是别人无意间拉了一下我的手,以后对我视而不见,我也要想她个三五年,甚至是一辈子。后来,我才知道,不要轻易的去取笑一个人,否则,就会变成取笑自己。
我望着花,一时出了神,旁边的房东大叔对我说了些什么,我也是云里雾里的没有听多少。最后还是那清脆的声音将我从迷雾中拽出来。
“叔叔,喝茶!”一位年仅十七八岁的女孩端着一杯茶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尴尬而笑,朝她脸上望了一眼。一双黑的出神的眼睛,微胖的脸蛋披着长发向我微笑着。她身着黑色的毛绒t恤,下搭着一条同样是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裤子下面则是一双价值不菲的鳄鱼皮皮鞋。我估摸着,这双皮鞋没有万把块钱,最起码也要得个千把块钱。我在电视上见过这玩意,听说一般只有明星才可以穿的起这样的奢侈品。不过虽说价值不菲,但我总觉得这双鞋穿在她脚上,就像某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穿的水晶鞋一样蹩脚。抛开这些不讲,就她的容貌可真像个遗落凡间的小仙女。五彩斑斓的面颊,甜甜的笑容,修长的腰肢。像这样无可挑剔的体貌,除了垂涎三尺的爱慕之心外,更多的是长久的占有之心。不知赐予她美貌的人除了这个坐在我身旁,脑袋有点神经质的男人之外,他的另一半又会怎样令人艳羡呢————我应该原谅她的误会,看在她还处在一个年少无知的年龄段。我是这么想的,你们信不信,那就是你们的事了。
我端起茶刚喝了一口,厨房里又走出来一位女士。她也散披着长发,容貌和刚才的那位甜心十分相似,只是在相似之下又多了一份端庄,一份贤淑,一份温文尔雅的气质。她可真像某位坐在玉辇上的贵妃。顷刻之间,我便把她送回了某个朝代,坐在我身边,含情相望,依依相伴。她的柔情,她的含羞,包括她朱唇上的一抹红都归我所有。
我是了解我自己的,我只是一个虚有其表的凡夫俗子,喜欢的并不只是有趣的灵魂,而是那既有有趣的灵魂又有能勾走人心魄的美色。但我又自知,社会地位低下的我,不能对现实抱有太多的妄想,许多美丽的幻想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自我安慰,或者可以说是自我满足。说实在的,像这样的女人,我一天能爱上十来个,迫不及待的想从他们身上找到某种温存,某种涟漪,某种久盼而不将至的感觉。但是,我爱着爱着,又开始恨她们,讨厌她们了。原因并不仅仅只是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迷人的芳香。
在我的想象还未能满足我的心的时候,桌子上的菜已经齐了。两荤两素,真是完美的搭配。
吃饭间,房东便开口向我问道:“在哪儿高就?”
“谈不上高就。就是在一家火锅店洗洗碗切切菜之类的。”我将欲去夹菜的手又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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