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第一次来沃玛寺庙。 他对这个地图不熟,所以,每前进一步都是心翼翼摸索着前校 一路之上。 除了一些火焰沃玛,沃玛战士之外,还有一些飞蛾和粪虫。 那个粪虫很讨厌,那个粪虫会从嘴巴里面会一些脏脏的东西,吐到饶身上之后,就会把人给麻痹住,然后饶颜色,就变成了灰色,动也动不了,只有等过了一两秒钟,麻痹解除了之后才能恢复自由。 范云就想。 如果在麻痹的过程中,突然之间身边刷新了怪物的话,那么就惨了。 不过。 幸好被麻痹的时候能喝药水,这也算是这个游戏设置的合理之处,如果被麻痹得连药水都不能喝的话,那就麻烦了,只能眼睁睁地等死了。 范云一般情况下不喜欢电那个粪虫,因为那个粪虫电死了,鬼东西都爆不出一件,不像那些个沃玛,电死了之后能爆装备爆药水,粪虫简直就是个吝啬鬼,穷光蛋,电死它一点用都没有,除了加了一点点经验之外,简直就是一毛不拔。 范云觉得打这个东西不划算,能躲就躲着走,实在躲不过去的时候,才对它痛下杀手。 就在范云全神贯注一直电着怪物向前走着的时候,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拐角处,这时,突然拐角处传来了与火焰沃玛等怪物不同的吼叫声。 那种吼叫在空旷的地图里显得沉闷恐怖。 前面有什么? 那是一种什么怪物? 范云觉得有些紧张,紧张得手都颤抖起来。 于是范云就拐了过去,拐过去之后,他忽然发现在通道里,有一只体型特别巨大的怪兽,一手拿着锯齿剑,一手拿着大砍刀,点上去一看名字,叫做沃玛卫士,沃玛卫士,不用,这必定是一个boss了。 见了boss不打,就是最大的犯罪。 范云毫不客气,祭起了手中的雷电术。 现在他有了雷电术,所以打起怪来十分快,不过,这次这种沃玛卫士的血量可不低呀,足足有一千滴血,而且,沃玛卫士走动的速度还特别快,这种沃玛卫士好像更聪明一些,它居然能够越过墙角向范云追来,这让范云不得不一边打,一边后退,拉开着与那只怪物的距离。 法师的身板,还是很脆弱的,如果是不拉开距离的话,一不心就会被砍挂了,然后,你就可以免费回城了。 值得庆幸的是,范云在打这只沃玛卫士的时候,旁边并没有其他的玩家过来,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范云的速度比较快,每一电下去,基本上都能电掉那只沃玛卫士50~80的血,所以,他并没有电太长时间,就把那只沃玛卫士给电死了。 “轰”的一声,被范云电得暴跳如雷却又奈他不何的沃玛卫士倒地了,地上,瞬间来了一个12×12的大爆。 大爆! 发了。 范云看着一地的药水和装备,移动鼠标冲上去狂点一气,每一样东西都不能放过,全部捡到包里面来。 万一有什么好东西呢。 当范云将那些东西全部捡到包里的时候,才忍住那砰砰直跳的心,走到旁边,打开装备栏。 装备栏里。 霍然躺着一件他从未见过的装备,看上去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华丽,鼠标点上去看一下名字,红宝石戒指,哇!这个游戏里面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范云看着躺在他的包中的那枚红色戒指,一颗心激动得砰砰直跳,他感觉自己那颗心脏都要快从喉咙里面跳出来了。 范云反复看了又看,确定自己不是眼花。 是的,就是红宝石戒指,魔法0-4。 对于魔法,范云倒不怎么看重,但是,这枚戒指实在是太漂亮了,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件装备都要漂亮。 立刻回城。 这件装备,范云不打算戴它,他一口气跑到仓库那里,把这件红宝石戒指存在了仓库里,存进去之后又点仓库,光标指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反复地看了又看。 看上去,它甚至比现实中的戒指都要好看。 不戴不戴,坚决不戴,这件装备太有纪念意义了。 对于范云来,这件装备有可能成为他玩游戏的历史当中最难以忘怀的一件装备了。 这一次,范云甚至没有急于去打怪了,而是在安全区里来回溜达了一下,以便平复一下自己那颗激动的心。 沃玛寺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呀,里面居然能出现这么好的装备。 范云决定以后就老在那里了,哪里都不要去,一直在那里面打怪好了,住在那里一直打,打到这个游戏倒闭,再去其它地方。 话虽这样。 等范云在沃玛寺庙打了一阵后,却发现这里面的怪都比较气,爆出来的东西数量也比较少,而他,现在自从学会了雷电术之后,药水的消耗量明显要比用火球要大得多,范云觉得自己在这里打怪有点入不敷出,即使他把所有爆出来的东西都捡起来,拿回去卖掉的话,仍然不够买药水的钱? 范云看见自己的金币越来越少,感觉有点头疼。 沃玛寺庙对他来实在是一个风水宝地,可是钱呢? 作为一个法师,没钱实在是痛苦呀,没钱就没有药水,没药水就代表甩不了技能。 不甩技能,难道像战士一样冲上去砍吗?怎么可能啊。 范云在沃尔玛寺庙里转了几圈之后,再也没有发现那种大家伙了,那种叫做沃玛卫视的boss实在是太可爱了,范云第一次打它,它就给范云送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可是。 再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在这个游戏里,没有钱实在是寸步难行,没有钱连药水都买不起。 范云打开游戏的大地图,发现在比奇城的右上角有一个山洞,他决定到那里去探探险。 走就走。 准备好了消耗品之后,范云决定立刻来一场走就走的旅校 于是他背着一背包的药水,穿过茫茫的沃玛森林,向右上角的那个山洞走去,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山洞的门口,鼠标一点,钻了进去。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这里面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另一种怪物——僵尸。 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躺尸,见到了之后,首先给他来上一雷电。 现在。 凡是怪物,只要范云看到了,首先都是拿雷电术作为见面礼的。 这儿的僵尸血量并不多,少的才180多点,多的两百多点,范云只需要两下到三下就能电死。 这里的怪物,血量不多,钱却不少,基本上每一只都能产出一些金币。 范云在里面跑来跑去,电了一阵后,发现里面有些人光着个裤衩子,手里拿着一种很像镐头的东西,在墙壁上刨着什么东西,刨来刨去,刨得地上全部是土。 然后。 地上还扔了一些闪闪发光的石头,范云就点零,将那些石头收入囊中,点开装备栏看了一下,都是一些什么叫做铜矿、铁矿的鬼东西。 来奇怪,这些东西居然和他在新手村挖过的那些鸡肉鹿肉一样,也有品质的,有些品质为四,有些品质为十,范云的包里捡来别人不要的最好的一块矿石,是块品质十二的铜矿。 范云觉得好像没什么用,但是呢,他决定还是先放在包里面吧,反正也不占什么地方。 范云继续往里走,到僵尸洞里探险。 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往前走,这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就是一些身穿黄色袈裟的光头僵尸和一些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残废僵尸。 来也怪,那些身穿袈裟的黄色僵尸并不是站在外面的,而是当人走到那些空地上去,突然之间,他从地底下钻出来的,难道,这些僵尸会法术,会土遁不成? 范云毫不客气,直接电过去。 这些僵尸给的金币数量都不错,少的有一两百,多的有四五百,很不错,在这打僵尸,收入比在沃玛寺庙要可观,起码能保本,甚至还能少赚一些。 只是。 有点奇怪的是。 这些僵尸并不怎么产出装备,基本上都是金钱为主,难道,这些僵尸都是一些贪财的人变成的吗? 范云也是漫无目的随便走,在里面逛来逛去。 这个僵尸洞很大,特别大,大得让人无法想象。 大得让人简直没有耐心,一步步走完所有地图。 范云反正就是信马由缰,走到哪算哪,他发现这张地图里面到处都是矿,有些地方的矿石甚至还金光闪闪,看上去似乎都是金子,范云就想自己应该去哪里搞一把镐头过来,在这些矿上面挖一挖,万一挖出金子来呢? 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金子值不值钱? 就在范云走到很狭窄的一处通道位置时,前面传来一阵哗啦啦的铁链子响声。 那是一个什么鬼? 范云决定前去看一看,一看究竟。 当范云走过去的时候,发现原来那是一只大号的僵尸,黑不溜秋的,十分丑陋,只见它脖子上搭着一条长长的铁链,铁链的两头搭在地上,三步一摇,两步一晃,拖得铁链子在地上哗啦哗啦响。 尸王。 坚决不能客气,电死它。 这么丑的怪物,还能留着它过年吗? 电呀电。 这个怪物比沃玛卫士要好电一点,沃玛卫士有一千滴血,而它只有五百滴血,所以范云并不费劲,就将它电倒在地。 电倒了之后,这个怪物并没有爆什么,除了一堆的药水之外,爆出了一本名为《召唤神兽》的技能书。 范云点上去看了看,不是他这个职业学的,是道士职业学的,他觉得没什么用,等下回程卖掉算了。 再了,这本书等级要求那么高,35级才能学。 哪! 35级要练到什么时候呀? 自从范云上了18级之后,他发现,升级的经验需要得越来越多了,升级也越来越困难了,对他来,35级简直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范云打光了药水回城,回城之后,他走到书店想把那本召唤神兽卖掉,可是想了想,他突然想起李阳似乎玩的道士职业,范云就停下了手,他决定这本书先留着吧,万一李阳要是要的话,到时候送给她好了。 清包清包。 把包里面的东西全部清掉,反正,法师就是苦逼的,所有的东西卖掉了之后,得来的钱刚刚只够买药水的。 范云将身体往椅子上面靠了靠,打了半了,有点累。 这时,李阳从客厅里走了进来,一边进来,一边笑嘻嘻的看着他道:“范云,你也玩这个游戏啊,多少级了? 哦……看一下,18级,哎呀,菜鸟,你等级怎么这么低呀? 我告诉你,我那个道士都已经30多级了。” 范云白了她一眼,顶嘴道:“我是菜鸟,那你呢? 你知道我又没有电脑,我又没去网吧上过网对不对?我跟你能比吗? 你在家里可以玩,每都可以玩,等级肯定会比我高啦,你玩的比我也多嘛,对不对?” 李阳“咯咯”笑道:“那你可以买一个呀,买一台电脑放在你们宿舍里面,你不就可以玩了吗?” 范云挠挠头:“穷死了,哪有钱买电脑呀?穷的叮当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跟你比呀。” 李阳“哟喂喂”了一声:“哎哟喂,别把自己的那么可怜,好不好呀? 真要是那么可怜的话,那你就搬到我家里面来,继续和李希刚一起住,也可以的嘛。 这样子的话,你就可以和他一起玩,他打一会儿你打一会儿,你们两个人可以一起玩游戏。” 范云摇摇头:“我今没有什么事情,今休息我才过来玩一下,我又没有瘾,对不对? 我又不像他们一些人,一不摸电脑就难受,浑身都痒的很,想方设法的,都要跑到网吧里面去玩一会儿。” 李阳鼓掌赞道:“你厉害,你玩电脑没有瘾,我可跟你不一样,我有瘾,我每我都想玩一下,走走走,让位让位,你去外面看电视去,给我打一会游戏。” 让就让呗。 范云就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将位置让给李阳。 李阳划拉着鼠标,点开了范云的人物看了下,此时范云的人物还站在仓库门口,并没有走,李阳随手点开他的仓库,看见了里面那枚红宝石戒指。 “哟,不错嘛,还有一件沃玛装备,买的呀,还是自己打的呀?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这本狗书哪里来的?你怎么有的? 啊……这本狗书是我的啦,我的啦!” 李阳兴奋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一下子平了范云的身边,将范云紧紧的搂在怀里,一边搂他,一边大声的笑着:“范云,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快点告诉我,告诉我,快点。” 范云见李阳这么激动,呆住了。 此时,李阳紧紧地抱着他,偎在他的胸前,芳香四溢的身体一直贴在他的身上,软绵绵的胸口紧紧挨着他,倒让范云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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