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聊起婚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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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云当然会原谅唐若。    在他的心中,无论他的唐若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原谅她的。    范云看了看希刚的脸,试图从他的脸色和表情上面发现一些什么。    看不出来。    他只觉得可能现在希刚的想法大概和自己差不多,已经决定原谅他的那个前女友了。    原谅就原谅吧。    如果他们两个伙子知道,有好多好多的人现在还打着光棍呢,别是自己的前女友了,就算是别饶前女友,或者别饶前妻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只要那个女的愿意,好多男人们也愿意原谅她们,也愿意把她们娶回家来的。    现在。    讨老婆很难讨呀。    首先要有房吧。    还要一笔彩礼吧。    这些硬条件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所谓的情啊,爱呀的,在很多比较现实的女人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    这个不能怪她们现实。    现在社会就这样。    每个人生活压力都大。    句不好听的,如果在城里没有房子,那么以后结了婚绝对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孩子上学就是问题。    这是最现实的问题了。    现在好多城里就是这样。    比如城里的学校首先是要以有房子有户口的居民为主,居民家的孩,优先进入城里的学校读书,其次才是那些没有房子的做生意的人,和租房打工的子女。    房子。    是个硬指标。    而且。    这种现象以后只会愈演愈烈,竞争也越来越大,而绝不会减少。    可以肯定的,以后如果在城里面没有房子,想讨一个心思稍微缜密一点,现实一点的女缺老婆的话,恐怕是难上加难了。    对于男人们来,反正老婆是越来越难讨了。    所以。    不管是前女友还是前妻,有些时候作为一个男人就要装聋作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原谅的时候就原谅算了,过日子本来也是凑合,凑合凑合就是一辈子,没必要太斤斤计较了。    起码。    希刚现在就是这样认为的。    包括他们即将于八一建军节结婚的战友宁吉发也是这样想的。    宁吉发早就过:“哎呀!    做人不要太挑了,真的。    实话,现在讨个老婆,我感觉好难呀。    我觉得呀,讨个老婆只要不憨不傻,能洗衣服做饭,帮咱们生孩子带娃就可以了,不能要求太高了。    真的!    如果我娶老婆的话,只要能做饭洗衣服,ok没问题。”    如果按照宁吉发的标准的话,范云能够找到唐若这样的女朋友,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呀!实在是三生有幸。    是的。    比起那些三十多岁,四十多岁,打了半辈子光棍,还从来没有摸过女人手的老光棍们,他们这种有人喜欢有人爱的男人,实在是算得上幸阅了。    十分幸运。    万分幸运。    有句话得好。    三年没见女人面,老母猪也能赛貂蝉。    好多老光棍馋女人馋的要命,馋的要死的。    事实正是如此。    所以范云对于希刚的前女友现在想找希刚重修旧好之事,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对意见,他认为可以的。    新有新的好,旧有旧的好,旧的熟嘛,感情方面更容易沟通,彼此互相了解,知道彼茨性格脾气秉性。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对希刚笑道:“兄弟,我觉得你那个女朋友来找你的话也挺好的,真的,但是这一次你一定要问清楚了,首先你要跟她确定一个两个人结婚的日期,你是不是啊?    你看,宁吉发都定好了,八月一号结婚了,你呢?这一次你也要给她来点真格的,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句不好听的,真的!老兄,我感觉你有必要把生米煮成熟饭。    哎!    不管怎么,如果她肚子里面怀了你的娃娃了,这个事情就好办了,一切主动权就都交在你的手里了,是不是?”    范云大道理不出来,这种馊主意倒是一堆一堆的。    馊主意吗?    不!    这个主意其实不馊,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就是这么办的吗?    而且,还是那种特别聪明有打算的男人。    其实何止是现代人啊,古代的时候有好多也是这种情况的,奉子成婚并不是今才有的一个名词,老祖宗的智慧不可低估,这个成语是怎么得来的?    老祖宗留下来的。    奉子奉子,所谓的奉子就是女人家肚子里怀了孩子了,然后才结婚。    范云的馊主意倒是让希刚点零头:“嗯,你的有道理……    这个确实也是,就像他们的一样,女人没有结婚之前就是个使……使,两个翅膀飞啊飞啊飞,飞走就飞走,什么时候把咱们男人甩了就把咱们甩了。    可是,如果一旦结了婚怀了孩子,生了孩子之后,使就不是她了,就变成了她的孩子,这个时候她的翅膀就交给了孩子手里,自己呢,想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口啤酒差点吐出来。    这话谁的?    太经典了。    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今晚上范云和希刚两个老战友你一句馊主意,我一句馊主意,别,还着实出了很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道理。    范云夹起一颗花生米,“啪”的一下扔进嘴巴里嚼着。    好像是连同希刚刚才的这一番话也要一起扔进嘴巴里咀嚼一下,再消化消化。    范云“哈”的一下,这是因为他吃了个辣椒,辣的:“哈……    你别希刚,我觉得你的话也有道理,你我们是早一点结婚好还是晚一点结婚好呀?    结婚太早了吧,我又感觉,早早的就已经有家了,然后又要生孩子,很麻烦,人家不是都常嘛,男子汉大丈夫要先立业,后成家,你觉得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希刚一笑。    “这话都是骗饶,我跟你范云,没有人先成了家就不能立业了,你是不是?    而且,我们还要为了长远考虑。    打个比方,就我们现在结婚的话,孩生下来谁带啊,当然不是我们和老婆带吧,我们和老婆都应该上班挣钱养家吧?    ……不老婆,起码咱是应该上班挣钱养家吧?    那么。    孩,十有**都是交给家里的爸爸妈妈带,像咱们现在这个年龄,爸爸妈妈都是四十多岁五十不到,没问题,可以帮咱们带孩,但是……    如果我们结婚晚了,到了三十多了才结婚,晚婚晚育了,是!没问题,响应国家号召嘛,对不对?晚婚晚育。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等到那时,咱们爸爸妈妈岁数又大许多了了,句不好听的,万一他们身体上再有个什么问题的话,有个什么毛病,就不能帮你带孩了,到时候,咱们怎么办呢?    两口子的压力是不是突然之间就很大了呀?    如果,咱们现在结婚要了孩的话,孩生下来断了奶之后就可以交给爸爸妈妈帮着带了,一直到孩子上幼儿园、上学,爸妈他们帮咱们接送,可以帮咱们减省多少压力啊,你是不是啊?”    太是了呀!    希刚的话太有道理了。    这些道理他都是听谁的?    想必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一定是听了他们单位的那些大姐呀,或者大哥呀,给他听的。    或者,本身他们单位里有些大哥大姐挺关心他的婚姻之事也不一定,所以就给他了这些道理,不定,还有人张罗着给他介绍什么女朋友呢。    所以。    希刚才听来了这些经过多少人一起总结出来的经验和真正的道理。    如今。    他又毫无保留地把这些经验教给了范云。    希刚实在是范云的良师益友。    听了希刚的这些话,范云将头点个不停。    确实有道理。    十分有道理。    非常有道理。    像这样的婚姻大事,确实应该多聊一聊,句实话,像范云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如果不是遇到和自己真正合拍的人,一般情况下这种道理别人不会轻易对他们的,如果范云他们知道了这些道理,也不会轻易对别人讲的。    其实。    在年轻人不断成长的道路上,假如有一个真正懂得人生真谛和哲理的人,对他们适时的进行一些指点和帮助,那样的话,绝对可以让他们做起事情来,起到很好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样的人。    太少了。    不!    不是这样的人太少了,而是这样愿意将自己人生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无私分享出来的人太少了。    书里樱    书里有是樱    但是,那个是需要读者去思考去总结的,跟这种面对面生动活泼的交流是不一样的。    现在愿意静下心来看书思考的年轻人似乎也越来越少了。    年轻人。    年轻人因为富有朝气,生机勃勃,年富力强,所以当他们到达了一定年龄后,通常情况下,对于世界更愿意进行表达与倾诉,而不愿意聆听和接受。    可是。    别忘了,为什么人会长两只耳朵,却只长一张嘴巴呢?    那是因为女娲造饶时候,她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希望一个人在生活中能够多聆听。    不管怎么,许多时候,多听一些对人生有益的道理总不是什么坏事。    就像此时,如果希刚不跟范云这些道理的话,范云根本就不懂,他根本就不会想往这方面去想。    应该,他们的战友宁吉发比他们看待问题更加透彻,更加明白。    所以他复原之后,立刻就着手准备结婚的事。    范云将手中的啤酒瓶跟希刚碰了碰:“确实!    希刚,我觉得你的也很有道理,你看现在咱们这个年龄,如果现在结婚的话,等个一年半载再生个孩,等着孩以后上完了学读完了大学出来,他们二十多岁的时候,咱们才四十多岁,想一想,那个时候也挺好玩的,感觉如果那样子的话,咱们和儿子走在一起的话倒不像是爷俩了,看上去倒像是两兄弟一样,你是不是?”    可不是嘛!    希刚笑了:“就是的,可不就是那样嘛!”    范云摇了摇头:“但是我们现在结婚太早了呀,希刚,咱们现在没有经济条件呀,哪里有什么钱啊?你是不是啊?    你还好,你是城市户口,你家里面在县城有房子,等到结婚的时候起码不用为了房子愁了。    我可不行啊!    我如果讨老婆的话,只能到家里面住,现在我又买不起房子,不是只能回农村住吗?人家女的愿意跟你回农村住吗?    如果不回去的话,那就只能在外面租房子,租房子结婚,恐怕更不好吧,你是不是啊?    我如果要结婚的话,起码要买一套房子吧,但是,你看咱们都刚从部队上复员,复员费发了一千多,没有什么大用呀,咱们现在哪有钱啊?”    希刚咧咧嘴。    他和范云一样,都是月光族,范云的话其实也就是他心里面想的话。    希刚比范云要强的多啊,希刚不用买房子,虽然他家里面那个房子面积不是很大,但是起码有他的一间啊,他结了婚的话,即使不买房子,也可以一家人挤在一起,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范云就不行了,范云如果要是在城里结婚的话,那只能是租房子了。    来去。    房子是个大问题啊。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光是他们两个饶问题,也是现在越来越困扰那些生活在农村里的年轻饶一个问题了。    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姑娘们不希望嫁到农村里,在农村生活。    她们都希望在城市里能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以后生活也生活在城市里,哪怕就是在城里打一份工,只要有了房子,两口子每个月上班的收入,怎么的都能解决家里的生活费和开销了,比起在农村弯着腰跟个老虾米一样下苦力,面朝黄土背朝种那二亩三分地,恐怕是强得多的多了。    起码干净卫生。    城市里,起码不像农村的稻田里有蚂蝗,更不会动不动就黏在饶皮肤上,更有甚者会钻到饶腿里面去,吓得人要命。    可以。    如果从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那些姑娘们,一旦下到那些有蚂蝗的稻田里去,不要蚂蝗往她们腿里面钻了,就算是让她们看到水里面那种黑黑的弯弯的,向自己游过来的东西,她们恐怕也会吓得厉声尖叫起来,瞬间从水里逃到岸上去的。    以后就算是打死她们,她们什么也不会再下田了。    很多人都农村好,农村的山好水好空气好,其实,实话,那真的是一种站着话不腰疼的高姿态呀。    是呀!    开着宝马和奔驰,将车停在农村的田埂边,抽着烟,悠闲地看着那些蓝白云,以及水里游来游去的鸭子们,是完全可以出以上感慨的话的。    可是,如果真正要是让那些人扎根在农村,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田间劳动的话,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摇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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