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节: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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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生天的勇士何在?”

    此刻,看着刘封带着明军冲杀过来,小王子安步哲,挺起身躯,高声吼道。

    “伟大的长生天在上,草原的勇士时刻准备着。”

    小王子身边,他的一众将领和士兵眼里掠过狂热的神情,高声应和。

    小王子欣慰的笑笑,他自然清楚自己的队伍不必动员,只是这仗太关键了。

    赢了,就能攻克大同,一路北下,整个大明北疆任由自己来去。

    输了,抱歉他从来没想过。你以为你刘封是蓝玉吗?

    明狗的边军还是有点战斗力了,这点他当然知道。

    可作为这些明朝总兵的老对手,他更知道,他们都有致命的缺陷。

    那帮总兵但凡只要遇到硬茬子,吃点小亏,就会很快失去战意,不敢恋战一溃千里。

    今天,他蒙古小王子就是要用手中的弯刀跟他们硬碰硬,看谁更凶残,谁更喋血而志不变。

    这人但凡有一腔子热血,总会放手一搏,尤其是对他们这些长年刀口舔血的人而言,那就更是如此。

    “冲锋!”小王子拔刀喊道。

    “轰隆隆”

    飞奔的马蹄,踏在荒凉的土地之上,发出震耳的轰隆声。

    对于今天和鞑子大军正面交锋他刘封是从心里十万个不愿意。

    他都已经凑够银子准备送给吏部的大佬们帮他挪挪位置,这边关总兵可真没啥当头,干的不是人能干的事,还得时时刻刻防着从漠北和朝廷砍来的刀子,太累了。

    可是如今没办法了,在不拼命,不用等他送银子入京,王守仁那把尚方宝剑就能送他去见太祖。

    他是怕死,可没说怕死的人没本事啊,多年戎马,真要拼命,他也不含糊,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传令前方阵列,顶住鞑子骑兵!”

    刘封看见鞑子的骑兵开始冲锋,立马做出应对。

    明军持盾、持枪的步卒变成了前列顶了上去,奋力的将盾牌扎进地面,双脚奋力的踩出深陷,然后浑身颤抖的望着快速逼近而来的鞑子骑兵群,随着地面越来越震动,一些明军受不了这样巨大的压力,呲牙咧嘴的发出怪叫声。

    在鞑子快要冲到一百一十步时,步枪响了起来,上百名鞑子骑兵应声倒地。骑兵一旦发动,想要停止就难了。鞑子后面的骑兵有不少被前面尸体绊倒的,阵型顿时有些骚乱,可鞑子毕竟长年在马上生活,凭借着高超的骑术躲开了自己族人的尸体,继续冲向明军。

    一轮齐射后,步枪手迅地撤出阵地,只留下枪盾战阵严阵以待。

    刘封有些眼馋,这他娘天子亲军就是不一样,武器装备比边军好上一个档次都不止。

    呐喊声中,双方终于绞杀在一起。

    明军的盾牌手,齐齐并立,奋力挡住了鞑子大军的肆意冲击。

    而盾牌手的后方,长枪手们将一杆杆精钢长枪,有如索命的无常,从后方迅猛扎出,向骑在战马上的鞑子狠狠刺去。

    鞑子的前锋骑兵纷纷躲避刺来的长枪,借助奔跑的加速度,纵马将盾牌踏碎,盾牌手尸体被战马踏着铁蹄贯入了人群,踏成肉泥。

    长枪手的枪林疯狂的抽刺,挑中鞑子的身体将他们挑下马背,持枪的士卒又被奔驰的战马撞的吐血倒地。

    前面的鞑子骑兵硬着头皮奋力往前推进,后面的骑兵紧跟在后,带出一道道血浪。

    骑兵的前进的铁蹄撼动了三万人的阵型,由小王子带领的骑兵交织穿插,将明军的阵型分割成数快。

    装备精良阵战严整,有如战争杀戮机器一样的鞑子骑兵疯狂屠杀着明军。

    成百上千人倒在血泊中,还能喘气的都在嘶吼写,奔跑着、战斗着。

    脚步声与呐喊声犹如排山倒海的巨浪,响彻这苍忙的大地上。

    战旗翻飞,血色撕裂残阳。

    刘封不甘的往后面看了一眼,为什么还不出动,没看见我们都快死完了吗?

    放在以前他早跑了,可是现在不能,王守仁在他后面。

    该死的小王子。为什么要选他大同呢?尼玛的,九镇偏偏选自己这边,上次送银子送出甜头了吗?造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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