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绍……这人不算,只能算女主的小粉丝,或者说离绍对女主的感情,向来都是姐姐或是师父那样的。
而接下来的正文剧情中,本酒会给郁言和秋歌一人扔个情敌的吼吼,不过接下来的高虐,依旧是外界因素啦哈哈哈……
咳,新后里已经提到了天道不是么?其实这本书,一切缘一切劫皆来源所谓的天道。这里的天道,不是抽象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件物体。也就是说,本书主打的高潮部分,还是围绕着凤凰五灵以外那件“天道”而起。
缘起缘灭,若是已成定局,那就一定会有人去打破她。
本酒不喜欢洗白别人,最讨厌在写坏人往事时被说洗白了。我有洗白他们吗?我想说的是,人间坏就不能没有个理由了嘛?
反派想统一天下,我写他是想变得强大去保护自己在乎的东西,这是洗白?反派变态杀人,我写她是因为被伤过所以才变成这样,这是洗白?
我写反派们的往事,没想过要洗清他们犯下的罪过,就像舞子茉,无论她是为了什么,她偶尔会多么善良,她杀人不是初衷,但她就是杀了人,她就是做了错事。
可以因为他们的往事去原谅他们犯下的错误,只是错误犯下了,便一直存在,何谓洗白?
说个题外话,今年夏天开始追《狐妖小红娘》,实在是太好看了,富贵我男神啊!
我也发现了另外的问题,《狐妖小红娘》和自己先前所构思的《三生流离一世安》一样,是以主角感情穿插在各种支线人物感情之中。
狐妖曾构思三年,我构思一年,而我一直写到今年夏天时,才知道狐妖并爱上它。还有巫云的万剑穿心,并非抄袭,
这个情节先前来自我的短篇,后经过加工后才插入了三生里面。
不过有一点儿是,先前构思的是万箭穿心而并非万剑穿心,想着是巫云杀红了眼,那些人打不过了,便在城墙上放箭。但后来直到开始写巫云死去的那一章时,我才突然加入了白虎用药等事儿,不得已之下改成了万剑穿心。
呜呜呜,和我富贵男神重复了,我也很心塞啊,我有没有必要改回去?我怕被骂。
不过真是是很有缘分的一说,在认识狐妖后,看见它的情节发展我便大呼有缘,看见小新说狐妖会一直免费,我也撂话,要让三生一直免费。
直到签约后,我才知道签约书必须上架开通章节VIP,我是不是好蠢【望天】。也不完全是这样,但是咱这小网站,给作者们不错的稿费收入,自己通过VIP赚点钱,还是能理解的吧!
刚开始的确和编辑闹了许久,最后不得不得妥协,心情差的很。过后,便看见狐妖也开始收费了。
活在当下,拿着合同,不得不屈服喵~
希望小新大大快快打起精神来,开启国漫新世纪!
话说我还想吐槽一下,从小不准看言情小说,名著看了一书柜。看过的言情小说屈指可数:《凉风有信》、《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花千骨》、《微微一笑很倾城》、《华胥引》、《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三生三世枕上书》、《等不到天亮等时光》,《岁月是朵两生花》。
嗯,没有更多了,反正十个指头能数出来。
嘿嘿,我承认,“天地共主”这个词我还是从枕上书学来的。想着比天帝更厉害的,就他了嘛!
因为看过的言情小说少,本酒词穷啊!人物对话时的动作就那么几个,人物描写也就那几个词,偶尔想到个新的就用下——反正就是那么几个词反复用反复用。
好佩服自己的一说!
我有没有必要去看看恶补言情小说学习一下人物描写呀……高三了喵,大学再说吧唉!
话说芸芸到底安排在文中干嘛的?
我也不知道。
卖萌的?嗯,这个解释不错。我本想早点把芸芸也丢出去,但最后想想这家伙儿留着卖萌还是不错的,本酒本就不是什么正经酒,非正经的酒干嘛要写正经文?
不正经的部分,全由芸芸担咯,它不过就是用来活跃悲伤气氛的,哈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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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接下来的正文剧情中,本酒会给郁言和秋歌一人扔个情敌的吼吼,不过接下来的高虐,依旧是外界因素啦哈哈哈……
咳,新后里已经提到了天道不是么?其实这本书,一切缘一切劫皆来源所谓的天道。这里的天道,不是抽象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件物体。也就是说,本书主打的高潮部分,还是围绕着凤凰五灵以外那件“天道”而起。
缘起缘灭,若是已成定局,那就一定会有人去打破她。
本酒不喜欢洗白别人,最讨厌在写坏人往事时被说洗白了。我有洗白他们吗?我想说的是,人间坏就不能没有个理由了嘛?
反派想统一天下,我写他是想变得强大去保护自己在乎的东西,这是洗白?反派变态杀人,我写她是因为被伤过所以才变成这样,这是洗白?
我写反派们的往事,没想过要洗清他们犯下的罪过,就像舞子茉,无论她是为了什么,她偶尔会多么善良,她杀人不是初衷,但她就是杀了人,她就是做了错事。
可以因为他们的往事去原谅他们犯下的错误,只是错误犯下了,便一直存在,何谓洗白?
说个题外话,今年夏天开始追《狐妖小红娘》,实在是太好看了,富贵我男神啊!
我也发现了另外的问题,《狐妖小红娘》和自己先前所构思的《三生流离一世安》一样,是以主角感情穿插在各种支线人物感情之中。
狐妖曾构思三年,我构思一年,而我一直写到今年夏天时,才知道狐妖并爱上它。还有巫云的万剑穿心,并非抄袭,
这个情节先前来自我的短篇,后经过加工后才插入了三生里面。
不过有一点儿是,先前构思的是万箭穿心而并非万剑穿心,想着是巫云杀红了眼,那些人打不过了,便在城墙上放箭。但后来直到开始写巫云死去的那一章时,我才突然加入了白虎用药等事儿,不得已之下改成了万剑穿心。
呜呜呜,和我富贵男神重复了,我也很心塞啊,我有没有必要改回去?我怕被骂。
不过真是是很有缘分的一说,在认识狐妖后,看见它的情节发展我便大呼有缘,看见小新说狐妖会一直免费,我也撂话,要让三生一直免费。
直到签约后,我才知道签约书必须上架开通章节VIP,我是不是好蠢【望天】。也不完全是这样,但是咱这小网站,给作者们不错的稿费收入,自己通过VIP赚点钱,还是能理解的吧!
刚开始的确和编辑闹了许久,最后不得不得妥协,心情差的很。过后,便看见狐妖也开始收费了。
活在当下,拿着合同,不得不屈服喵~
希望小新大大快快打起精神来,开启国漫新世纪!
话说我还想吐槽一下,从小不准看言情小说,名著看了一书柜。看过的言情小说屈指可数:《凉风有信》、《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花千骨》、《微微一笑很倾城》、《华胥引》、《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三生三世枕上书》、《等不到天亮等时光》,《岁月是朵两生花》。
嗯,没有更多了,反正十个指头能数出来。
嘿嘿,我承认,“天地共主”这个词我还是从枕上书学来的。想着比天帝更厉害的,就他了嘛!
因为看过的言情小说少,本酒词穷啊!人物对话时的动作就那么几个,人物描写也就那几个词,偶尔想到个新的就用下——反正就是那么几个词反复用反复用。
好佩服自己的一说!
我有没有必要去看看恶补言情小说学习一下人物描写呀……高三了喵,大学再说吧唉!
话说芸芸到底安排在文中干嘛的?
我也不知道。
卖萌的?嗯,这个解释不错。我本想早点把芸芸也丢出去,但最后想想这家伙儿留着卖萌还是不错的,本酒本就不是什么正经酒,非正经的酒干嘛要写正经文?
不正经的部分,全由芸芸担咯,它不过就是用来活跃悲伤气氛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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