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某分军三队,两队埋伏左右山麓,一队拖着投石机就上了山。这年头虽然有了火药,但是还没有大炮。投石机就算是最接近大炮的东西了,同时也是“炮”字的起源。它叫“砲”,从石字旁,不关火药什么事儿。
据林某的推断,目前中华火药质量是过得去了,但是密封火药、以及发射炮弹的技术还是一穷二白。像爆竹,都是点完之后原地爆炸。如果用这个原理直接做成大炮,那大炮几乎就成了大炮仗了,主要负责炸死自己人。如果敌人围得够近,倒可以同归于尽。但一般人也不会朝着这个方向来投入生产研发力量,所以大炮至今没有面世。有的只是投石砲跟火箭。
林某让斥侯看过鹰潭地形,潮湿,不利于火攻。但是把投石砲拉到山顶,从上往下丢石头,杀伤力倒也可观的。
又好在山顶本来就有石头,不必另外运输。而投石砲利用的是杠杆原理,只要求撬起石头、不要求密封火药并远距离射发,比铁炮来轻便的多,运上山也容易。
这一番发炮下击,如擂槌敲肉,楚军哭爹喊娘,攻势受挫。于是左右翼伏兵齐出,楚军大惊,溃退不成队形。三国联军将他们一直追出鹰嘴。
这役,以楚军大败告终,抛下一地军需,还有近百具死尸。
高季兴喜不自胜,与林某形成了鲜明对比。
“咦,你怎么不笑?”高季兴问林某。
“……刚刚差点滑了一足。”林某低头看着鞋边上沾的血。
人血。
衣角上也有。
虽然不至于圣父到空降这个时代还坚持不沾染人命,但也无法在人血中笑出来。
可惜这个时候,不笑的反而好像才是异类,林某只好保持低调,不再说什么“兵者,凶器也”的大道理,先谈正事。
他既然守诺夺回了鹰潭,高季兴就该守诺满足他提的条件才对。
高季兴从来不是一个乐意守诺的人,向来觉得信用算个屁?只有武力才是绝对的!
林某夺回鹰潭,展示出了绝对的武力。他不敢不服。
答应给吴国的尾款,自然会支付,对于晋国,高季兴也点头答应放贡入晋。这只不过点个头而已。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可能因为太简单了,所以林某还是没怎么笑?
高季兴也真是邪了门了。一股气往脑门上冲,就想逗这个冷冷淡淡的粉团子破颜给高大爷笑一个!
他说:“来来来,林使尝尝这个湖鲜。”
林某:“……”看过那么多真实的人血人尸人断肢,果然胃口还是深受影响!闻到鱼腥味,都有点想作呕!
高季兴:“林使,来,这几个丫头送你使唤。”
林某:“……军中小宦不便使唤姐姐们,还请王座收回去吧。”这时候让他收高季兴手里的丫头,不是添麻烦吗?开什么玩笑!
高季兴:“林使,那,这些银子给你的!”
说的时候咬牙切齿,是下血
本了!湖鲜随便捞、女娃子年年都换新茬,只有银子才是千秋万世实实在在的。他连这个都拿出来了。
林某:“……”我能怎么办?我也很为难!银子确实是好东西,但多了他没地方存,少了他还不看在眼里。再说,高季兴现在拿出来的,也不多啊!也就够哄个美人笑起来陪他上床的程度。而林某的胃口,可比一个美人大多了。并且不想陪他上床。
林某一点都不想为了这点钱就欠他人情,于是将银子收下,道:“小使会代向晋王转达南平王的美意。”
将高季兴“给你的”那句表白视若无睹,就当高季兴是在给晋国送礼,他只是代主子收下,要欠人情由李存勖来欠!
高季兴要是能扑倒李存勖那只人熊、公野猪,那就算林某敬他是条汉子!
“……”高季兴词穷心燥的干眨巴眼。什么鬼?他还不信就博不得这奶娃娃一个欢兴了!
忽然灵光一现,他举起手,对天盟誓:“还有最后一件事。为感今日林使解我鹰潭之危,以后南海难民若来我南平,我看在林使面上,一定待之如子民!”
林某这才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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