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 侍帐叹畸人 猎奇欺散木-第2/2页

加入书签
    据说在海的那边,一个遥远的国度,古老的密林深处,有一种松鼠类的啮齿动物,毛茸茸的,只有婴儿的一个拳头大小,啃咬雪松树皮上生长的一种苍苔为食,它的尿液有一股子新鲜的栗子味,毛皮金色,闪闪亮,跑起来就像是一团阳光。这幅景象看起来是这么美,以至于它被称作太阳神送给森林女神的吻。

    对了,那里的人不信佛菩萨。他们的信仰是比较宽泛的,所谓的“万物有灵”,太阳有太阳的神灵、森林有森林的神灵、连厕所都有厕所的神灵,办什么事就拜什么神,分工专业而明确。

    猎人进森林捕猎时,是要拜森林女神的,但他们很少会想捉金栗鼠,因为它没有经济价值。

    它的肉结实而苦涩。它的筋、骨、血都一无是处。啊,当然,它的毛皮实在太美,那样闪闪发光的颜色,比人间最美丽的金发还要夺目——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人们的头发也有各种颜色,有些是会像金子一样灿然发光的。

    那么,对于同样灿然的金粟鼠皮,也确实有人考虑过拿它来制作什么东西,但一来,金栗鼠实在太小了,做一条小披肩,都至少要用掉五六十只,猎取这么多只金栗鼠是可能办得到的吗?它们数量本来就少,速度又那么轻捷,从这棵树到那棵树,像个飞吻,一闪就没了。收集五六十只,那是多么艰难的任务呀!但还是有商人设法让猎人给自己搞了一些。他想,做不成披肩,做个手袋也是好的。越珍贵,也就能卖得越贵嘛!他相信金栗鼠手袋会让他收回成本,于是花大价钱雇了二十几个猎人,分布在五座深山中没黑没白干上半年,捉了十来只金栗鼠,是够做两只小手袋了,可惜皮被活扒下来之后,就不再那么光芒耀眼,商人还以为是剥的过程中溅上了血的关系,就叫工人清洗,结果越洗越灰暗。商人还不死心,又叫鞣制。结果鞣制完的皮子,难看得比老鼠皮都不如。几经试验,商人终于伤心的确认:金栗鼠的特性是这样的,从死亡那刻开始,毛皮就渐渐丧失光泽,之后再怎么处置,都只能令其越来越难看。这是一种无法投入商业的毛皮。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ba/tg.js/script

    老铁!还在找"空降萝莉:谁敢叫我死公公"免费小说?

    百度直接搜索:""看免费小说,没毛病!

    (.laoqu123=)

    

    


    本章完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